201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
市文联2015年
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
2015年市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: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会议要求,坚持“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”的方针,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,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和解决“四风”问题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,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,以保障服务全市文艺工作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,服务发展大局,为烟台文艺事业进步繁荣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。
一、严明党的纪律,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防线
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,引导党员干部和文艺工作者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决策精神,凝聚广泛的思想共识,激发做好文艺工作的思想动力。
一是落实抓纪律建设的政治责任。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,督促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明组织纪律;年中、年末由办公室牵头,对抓纪律建设工作的部署、落实情况进行2次集中自查;年内通过廉政谈话、督促检查、接受信访举报等方式,了解、纠正无组织、无纪律问题,严肃查处乱说乱讲、传播小道消息、欺骗组织、对抗组织等行为。
二是做好相关制度的立改废工作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,由办公室进一步查漏补缺,修订完善各项制度,扎紧制度笼子;对市文联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、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再梳理,完善风险防控体系。
三是做好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。对中央和省、市委全会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传达、部署,需要落实的工作必须扎实落实到实处;通过党组讨论研究,进一步将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做以明确,并将相关内容纳入“三重一大”事项范围。
二、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进一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
认真抓好“两个责任”落实,坚持把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结合起来,着重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承诺、廉政谈话、廉政档案、廉政考核等有关制度的落实,推动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。
一是明确任务、落实责任。进一步加强党组工作主体责任落实,组织各部室学习贯彻中央、省、市纪委全会精神会议,共同研究制定2015年工作要点和实施意见;组织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,层层签订“廉政责任状”,确保落实到人。
二是梳理工作,明确重点。通过召开廉政工作的会议、下发配套文件、建立相关制度及做好相关工作落实;重点针对去年市委对各部门单位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“召开会议不及时、基础材料不完备、上级任务传达落实不到位”等做好自查自纠,并对今年工作做好梳理整改;充分征求群众意见,由办公室牵头下发《市文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》。
三是落实制度,严格执行。严格实行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报告单制度,对需要报告事项提前向第四纪检组做出报告;落实好民主生活会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、述职述廉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;严格执行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相关制度规定,严格按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,并向第四纪检组报告相关工作;坚持廉政谈话制度,年中、年内必须集中2次谈话,按照主要负责人与其他班子成员、下属单位及主要科室负责人、对部门新任职科级干部,下属单位及主要科室负责人与各部室其他干部的方式进行廉政谈话,提高党员干部自律意识;加强风险点防控,重点做好对各协会换届工作做好监督,加强对民博会做好风险点防控工作,提前向第四纪检组做出报告。
三、持续纠治“四风”,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转变
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,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、《廉政准则》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的要求,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和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一是严格执行“中央八项规定”及解决“四风”相关工作。2015年,持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,严格执行单位厉行节约、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办公用房等相关工作制度;严格公车管理,在节假日向第四纪检组上报公车封存情况以备检查;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,杜绝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务用车、婚丧喜庆、公款娱乐健身、出入私人会所及其他违反“八项规定”的问题的发生;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工作,进一步提升服务态度、工作效能,自觉遵守工作纪律,发现问题责令其本人整改,对于严重问题一律按规定处理。
二是加强信访监督。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以及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进行认真核实,对于确实存在有问题由党组研究讨论做出处理意见,对确有严重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三是加强重要节点廉政提醒。在中秋、元旦、春节等传统节日,由办公室通过电话、短信、上门等方式进行“节点提醒”,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及下属单位“廉洁过节”,防止“节日腐败”。